Monday, September 13, 2010

害怕失去

從今晚又有人遺失電話的事件中,再一次感受到「害怕失去」的恐怖。

有些東西,要走的時候你一定留不住,即使你已經把它握在手中。

激氣就是激氣在,如果是被偷或是被強硬搶走,還可把罪名和錯誤留在別人身上,要激氣要吵可以大條道理,光明正大。

但當事情的發生是因為自己的不慎,就只好怪自己了。無得賴人的感覺最麻煩,都不知道到底要不要放過自己才好。能夠放過的話自己當然好過一點,但你哪可以這麼容易便把怪責放下?

丟了電話比丟了任何一種東西都要麻煩。首先所有電話號碼得先再由頭輸入,好在這個世代仍有contact list之類的物體,就是在e-mail裏一search就可以找到一半以上你平時工作上所需要用的號碼。但是總有些人你要找的人都不on list。幸好這個世界上還有facebook,唯有在facebook上廣發message,著一些add了friend的人拜拓再把電話號碼send給你。其實這還算一個不錯的方法去連繫舊友吧,當你send人家message告訴他你把手機弄丟了,多數都會乘機交換近日的情報,話題匣子就是如此再次打開。

但說到底,電話的功能當然不只是打電話而己,sms無論在公在私都被廣泛應用,因為這功能是最能夠black and white把即時的心情,和某人的互動,還有許多事件的過程紀錄下來。那些悶到嘔的課堂,那些晚飯地點的提議,那些無聊爛gag和笑話,那些鼓勵的語句,難捱的日子的記憶,手機短信往往就是這些回憶的證據。電話丟了,日子過去了,人的記憶總是有限,那些發生過的就只能化成太陽下的微塵。

人來人往,所有情感跟手提電話款式一樣快速掠過...
我的電話就是這樣把我曾經擁有過的感情悄悄地back-up了。所以我很愛我的iphone...你可不可以應承我,你不會離開我?

Sunday, September 5, 2010

actually...

* 已經開學了一個星期,仍未接受到自己已經是b2的身份。

* 時間真的過得好快好快啊。

* 這三個月的暑假真的好充實。記得我到六月的時候還是打算連續兩個月都r腳趾算了...誰知我竟然追了兩個月的deadline!

* 兩個月做了三個show!簡直是挑戰人體極限。

* 也幸好啦,這兩個月終於還了我一個「想試試看當freelancer」的滋味。其實每份工只做一個月左右的工作方式,也真的不錯嘛。

* 如果我生來是做一個可以做theatre的人就好了,那麼畢業之後便可以不斷轉工作,一定不會悶了。

* 但事實呢,對我來說當然是唔work的。就在暑假這三個show裏,每個show我也犯過一些很蠢的錯...有大的錯也有小的錯,但全都是很蠢的錯!唉為甚麼我總不能醒少少...

* 妖!而家諗起仲係覺得好唔抵囉!!!點解咁死蠢既野我都會做架????!!!!!

* 所以...我想我還是不適合做台的了...

* ummmm................ 去當空姐好嗎?

* 呼...雖然我不太敢再接freelance,但是我仍然需要找去旅行的錢啊...

* 近日在facebook貼的那21個「其實」,其實在寫好之後我有想過到底要不要真的貼出來。

* 決定了要貼,又在想要不要真的貼在facebook?好不好只貼在自己blog裏就算?

* 因為那21個「其實」,的確包含了好些我從來沒告訴過別人的事,也的確是很誠實的21個「其實」。

* 然後我又想,其實只有那些真的有興趣看的人才會click進那篇notes去啊。所以不要緊吧。

* 剛剛再把那21個「其實」再看一次...ummmm又真的有少少少少感性啦。

* 雖然,我也不知道...到底大家為甚麼會「like」呢...?????到底「like」這篇notes的甚麼啊????

* 我就很「like」我現在擁著的兔娃娃啦,哈哈哈。

* 這幾天特別覺得自己跟完全不上社會的步伐...明明每家店都上了新的秋裝了,為甚麼我還未出糧還沒有錢買新衣服和新包包啊???

* 最近好想買一個上街用的小包包,外型像一個硬皮造的盒的那些。

* 可是帶這些小包包上街前要先想一下到底要怎麼把雨傘也帶上街,這些包包小得連把縮骨傘也放不入啊。

* 當然要帶雨傘了,不然連自己也不照顧好自己的話,還哪裏有人會照顧我呢?